越南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性质决定了越南的土地是全民所有制,国家统一管理,不可能存在土地私有化。越南土地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固定于越南民主共和国建立时,当时越南民主共和国实现土地重新分配,进行减租运动。没收帝国主义者和越奸的土地,把一部分分给农民,一部分用作农场,重新分配阮朝时期的公田,无论男女均可享有土地,把无主土地暂分给农民耕种。在1945 年 11 月内务部门下发减租法令,促进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