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大陆的城市始终是严格意义上的“市民的”城市,也就是说是关在围墙里边、由与管理乡村不同的法律来治理的城市。

在意大利,城市很快购买到新的土地,奋起反抗庄园主和城堡主的权力,把他们对农民的控制化为乌有。

在北意大利和意大利中部的领地上,经过13世纪公社决定的多次集体免除义务后,农奴和劳役已消失。

土地契约如租赁土地或土地收益分成制的出现,使农奴终身让与制和由此而来的封建主对农奴人身的权力解除了。

城市和乡村关系的加强,使土地成为投资的目标,这样土地便不再是权力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