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完成商品选购后,进口商品申报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相关的电子订单、电子运单、以及电子支付信息。

进口商品申报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根据“三单”信息向海关申报《申报清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