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38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分歧在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
原创| 2022-10-10 10:44:00 |浏览:0
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38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分歧在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
1、通常管辖: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别管辖规定: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38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分歧在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
南斯拉夫,1929年-2003年建立于南欧巴尔干半岛上的国家。以从鄂图曼土耳其帝国独立的塞尔维亚族所建立的塞尔维亚王国为基础,经两次巴尔干战争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击败鄂图曼土耳其帝国、奥匈帝国及周边诸小国,吞并原从属于此二帝国的各弱小民族聚居地而成。1992年-2003年间被塞尔维亚征服之各小民族纷纷独立建国,此国家逐渐解体。 现在分为: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波黑)、马其顿、黑山六个国家和科索沃地区!
海南省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小、海洋面积最大的热带海洋岛屿省。陆地面积约3.5万平方千米,海洋面积约200万平方千米。
1950年4月30日解放,设立海南行政公署,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派出机关。1984年年5月成立海南行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人民政府,一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1988年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海南经济特区,延续至今。海南省现行行政区划,突破了其他省、市、自治区现有机构模式,不设地区一级的中间层次,实行由省直接管辖市、县的行政体制。行政区域含海南岛和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及其海域,直辖8个市(2个地级市,6个县级市)和10个县、5个市辖区以及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县级)。
台湾由中国第一大岛台湾岛和周围属岛以及澎湖列岛两大岛群,共80余个岛屿所组成,总面积3.6万平方公里, 人口约2350万,逾7成集中于西部5大都会区,其中以台北为中心的台北都会区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