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年4月22日,葡萄牙航海家佩德罗·卡布拉尔抵达巴西。16世纪30年代葡派远征队在巴建立殖民地

1549年任命总督。1808年拿破仑入侵葡萄牙,葡王室迁往巴西。1821年葡王室迁回里斯本,王子佩德罗留巴任摄政王。1822年9月7日,佩德罗王子宣布独立,建立巴西帝国。

1889年11月15日,丰塞卡将军发动政变,推翻帝制,成立巴西合众国。1964年3月31日,军人政变上台,实行独裁统治,1969年10月改国名为巴西联邦共和国。1985年1月文人政府执政。

1824年3月25日,巴西颁布了第一部宪法,规定巴西是君主立宪制中央集权国家。国家除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外,另设一个“节制权”,皇帝以之控制其他三权。议会设参、众两院,参议员由皇帝任命,众议员由各省代表选举。

1891年宪法是巴西第一部共和制宪法。总统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议会由参议院、众议院组成,均由普选产生。

1937年宪法宣称要建设“新国家”。宪法规定:建立总统领导下的组合制,取消一切政党。总统掌握立法和司法大权,议会和国家经济委员会共同办理立法问题。

1946年9月,巴西颁布新宪法。宪法恢复了三权分立制度,立法权重归议会,行政权主要集中在总统手中。国家仍实行联邦制,各州拥有自己的宪法。

1964年军人政变上台,开始了长达21年的军政府统治。其间,尽管颁布了两部宪法,但主要以宪法修正案作为其统治工具。

1988年10月5日,正式颁布巴西历史上第八部宪法,即现行宪法。宪法规定,总统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取消了总统直接颁布法令的权力,并规定16岁以上公民有选举权。1994年5月,国民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将总统任期缩减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