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监管目标可概括为:(1) 一般目标:①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

②保护公平竞争和金融效率的提高,保证中国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

(2) 具体目标:经营的安全性、竞争的公平性和政策的一致性。

①经营的安全性包括两个方面: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②竞争的公平性是指通过中央银行的监管,创造一个平等合作、有序竞争的金融环境,保证金融机构之间的适度竞争。

③政策的一致性是指通过监管,使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保持一致。

通过金融监管,促进和保证整个金融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