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中美、中英分别签订《中美新约》和《中英新约》,废止美、英两国历史上强迫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取消两国在华的治外法权及有关特权。其主要原因是中国坚持抗战维护了世界反法西斯同盟的利益。

不平等条约是指有损国家主权的、在缔约国间权利、义务分配不公的国际条约、协定。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1)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强迫一国缔结的条约绝对无效(2)条约的缔结与一般国际法强行规则相抵触的无效。

不平等条约,权利多倾向于强国,义务偏重于弱国,实质上违反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在国际上遭广泛谴责。1949年前的中国被迫与外国缔结的诸多不平等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外交交涉陆续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