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律动不动就杀人这可能是你的错觉!

中国古代司法并非一味以刑杀为威,相反,所追求的是“讼简刑清”,力求实现刑措而不用的和谐社会。孔夫子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发挥了长久的影响作用。历代所谓“盛世”,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法致中和,囹圄常空”。“以和为贵”的司法理念在实践中即表现为调解息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