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查看当地省财政厅发布的《2014-2015年度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文件。

例如山西省财政厅规定:1、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分类及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对部门预算中暂时无法细化的项目,待项目细化后,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纳入政府采购。

2、在集中采购目录中部分产品单次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下(市县20万元以下)实行协议供货管理,但单件产品单价超过30万元(含汽车类)不受30万元限额限制。

3、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外,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采购人部门集中采购,按照省厅核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4、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同政府集中采购一样都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组织形式,其采购行为同样受政府采购法规的约束。

各部门各单位要消除模糊认识,在组织开展部门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活动时,严格按制度规定履行采购计划审批程序,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流程规范,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杜绝发生随意采购、自行采购的违规行为。

5、服务、货物、工程采购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市县50万元及以上的),应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你可以查看当地省财政厅发布的《2014-2015年度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文件。

例如山西省财政厅规定:1、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分类及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对部门预算中暂时无法细化的项目,待项目细化后,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纳入政府采购。

2、在集中采购目录中部分产品单次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下(市县20万元以下)实行协议供货管理,但单件产品单价超过30万元(含汽车类)不受30万元限额限制。

3、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外,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采购人部门集中采购,按照省厅核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4、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同政府集中采购一样都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组织形式,其采购行为同样受政府采购法规的约束。

各部门各单位要消除模糊认识,在组织开展部门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活动时,严格按制度规定履行采购计划审批程序,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流程规范,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杜绝发生随意采购、自行采购的违规行为。

5、服务、货物、工程采购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市县50万元及以上的),应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数额标准之上符合其他采购方式法定条件的,经山西省财政厅批准可以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采购预算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但可以实行公开招标的原则上应当进行公开招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