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汇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币金额登记有关账簿,出口企业可以采用当月1日或当日的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确定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一个年度内不得调整。

出口企业出口销售收入实现时应将出口销售收入时的汇率与实际收汇时的汇率加以区别,出销售收入入帐时以记帐规定的汇率计算,同时记应收外汇帐款,收汇结算时按当日银行现汇买入价折合人民币,与对应的应收外汇帐款人民币差额部分记入汇兑损益,结汇时银行扣除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企业应做财务费用处理。扩展资料:出口销售收入注意事项:

1、入帐时间原则:在货物报关出口后,财务部根据国际部交来的报关发票和装箱单开具出口商品统一发票,以此为依据确认出口业务销售收入。

2、当期支付的国外段运费、保险费及佣金,应冲减当期的出口销售收入。

3、出口货物作销售处理后,因故发生退货时,用红字冲减退运当期的出口销售收入,已冲减的国外段运费、保险费及佣金等调增当期出口销售收入。

4、口业务货款到帐时,根据银行出具的收帐通知及外汇买卖水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