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建国大计的盛会是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是1949年9月21日-9月30日在北平举行的一次全国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中国共产党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等单位的代表(含候补代表)共662人参加了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了新中国的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平(1949年9月27日改名为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国歌未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国旗定为五星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