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6年至1860年英国联合法国对中国进行了第二次鸦片战争,战败的清王朝被迫与英国、法国签订了《天津条约》、《北京条约》。

《天津条约》是清咸丰八年(1858)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北京条约》是1860年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不列颠(英)帝国、法国、俄罗斯帝国(沙俄)签订的不平等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