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是英联邦王国的成员,国家元首是英国女王,所以不再设总统。但女王的国家元首身份是名义性的,没有实权。女王任命总督作为她在加拿大或澳大利亚的代表。所以总督相当于“代理国家元首”的身份。总督很大程度上也只是一个礼仪性的职位,同样没有实权。总督由总理提名,女王只负责任命。

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政治体制都是两院议会制。国家行政权力在以总理为首的内阁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