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世纪晚期的英国的政体被称为“君主立宪”。

英国君主立宪制特点:①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以责任内阁为核心②英国国王“统而不治”,是国家元首,扮演仪式性的角色③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名义上是对国王负责,实际上是对议会负责④内阁行使行政权,首相是最高行政首长,首相由议会多数党的领袖担任,有行政权和立法创议权,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⑤整个政治制度以代议制民主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