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外国籍的中国人办理户口注销的原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

1、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2、第十一条规定,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3、第十三条规定,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4、第十四条规定,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5、第十六条规定,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