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科学技术局、旅游局、民政局、统计局、民宗局、建设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发展规划局、财政局等。

我国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现行工作部门的设置,大体可以分为如下几个类型:

1、综合协调部门。主要有办公室(厅)、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经济委员会、财政、人事等。

2、政法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有公安、司法、安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

3、社会公共事务管理部门。主要有教育、文化、广电、卫生、计生、体育等。

4、专业管理部门。主要有交通、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土管、贸易、城建、城管等。

5、监督检查部门。主要有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环保、物价、统计、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