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府内设部门都没有行政执法权,他们不是行政主体,但他们可以以乡镇政府的名义执法。另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法律授权有一定的执法权,但他们不属于乡政府。派出所隶属于公安局,司法所隶属于司法局,工商所(有的叫市场监督所)隶属于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